公共视频监控须防公众透视

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17日 文章来源:网易作者:anfang

即使一些监控是必要的,对监控资料严格管理也同样必要。故宫有必要监测游客行为,更有义务妥善管理监控资料,对监控资料的正当使用负责任。

   据媒体报道,故宫将建监测中心,对环境质量、文物保存现状、防雷、基础设施运行、观众行为等统一管理监控,实现第一时间报警及应急预案启动。

   诸项监测,唯监测观众行为,引起关注。例如,报道这件事的报纸标题是“想破坏文物?故宫将统一监控游客行为”;有的网媒标题则是“故宫将建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监控游客行为”。

   对人实施不定向的普遍监测,向来敏感。不过,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,一般并非隐私。当然,公厕、客房、试衣间、包间除外。具体到故宫来说,游客观赏文物,无隐私可言;而保护好文物,既是重大公共利益,又是故宫博物院的特别责任。故宫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将游客行为列入监测范围,大有必要。

   故宫有过失窃案,2011年的石柏魁案曾轰动一时。故宫有过游客举止不当事件,2015年有女模在故宫私自骑螭首拍裸照,曾引起轩然大波。监测游客行为,对一般游客并不构成危害或限制,而对不当行为则可及时发现、制止,或为事后追责留下证据,对可能的突发事态也有利于及时处置。

   人们对故宫监控游客行为予以关注,后面隐约的焦虑当然也可以理解。现代社会里,人们对监控有着天然的不放心。这既是因为监控对人形成某种压迫感,也是因为现代社会里监控技术已发展到足以令人无所遁迹的程度。网络条件下,监控数据更加容易扩散、被不当使用,加剧了人们的担忧。

   由此,人们已经不只是主张隐私权,还会主张“被遗忘权”和“隐匿权”。人们不希望自己的某些事情不可消失,不希望与自己相关的某些信息不由自己掌控;而希望自己能够混在人堆里不被注视,希望自己到过哪里不留下痕迹,希望个人信息不被他人所知——不管这些信息传统上是否被认定为隐私。在网络化、数字化、云计算的时代,所有人几乎都会在“人肉搜索”之下变得透明,担心被“透视”可算人之常情。

   这样,即使一些监控是必要的,对监控资料严格管理也同样必要。故宫有必要监测游客行为,更有义务妥善管理监控资料,对监控资料的正当使用负责任。在公共场所密布探头的今天,从小区、公司到街头,监控资料的管理都应是这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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