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对122"全国交通安全日"主题活动再部署 激活群众参与感体验感

发布时间:2018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:交通安全周刊作者:anfang

本报讯(记者 朱鹏)为全力抓好122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各项工作,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,11月28日,全省联合开展2018年122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在省交警总队召开主题活动联席会议,共同研究活动具体事宜。

受省公安厅副厅长、省联合开展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韩玉委托,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、省联合开展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方荣参加会议并讲话。
会上,省交警总队宣教处副处长李俊龙通报了前期开展工作情况。省委网信办、省文明办、教育厅、司法厅、交通运输厅、应急管理厅、团省委负责人联系各自职能作了发言。
会议要求,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。为确保主题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,成立了全省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,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,及时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活动方案,细化责任分工,形成工作合力,督促工作落实。
明确工作职责,形成工作合力。公安部门要将交通安全针对性宣传融入执法管理服务等各环节、各岗位,要协调相关部门在城市、公路沿线的电子显示屏上集中开展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提示,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宣传平台,大力传播文明交通知识和安全理念。其他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配合做好工作。
围绕活动主题,突出工作重点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,精心组织开展好大普及、大宣讲、大检查、大传播、大教育、大整治、大提示、大倡议“八大活动”。
严格工作要求,落实工作责任。要做好5方面宣传:落实责任开展宣传,协同分工开展宣传,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宣传,结合实际创新宣传,力求实效深入宣传。同时,要推出形式新、接地气的主题宣传活动,远说教、近受众,真正让广大群众有参与感、体验感,营造全民参与、部门联动、媒体关注、社会响应的浓厚氛围。
全省联合开展2018年122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、总队各处室及高支队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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